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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下篇)

发布时间:2020-01-09     点击量:365     来源:融智新闻

—接企业在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上篇)

    在上篇企业在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中专门提出讨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产生后,处理的途径有3种形式中的专利申请如何决策以及什么情况下适应于作为技术秘密保密的内容后,本篇主要讨论专利申请种类的选择以及企业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续:

(三)专利申请种类的选择


    发明专利保护的特点是创造性程度要求高,保护期长,审批周期长。企业在下述情况下应考虑申请发明专利:

1涉及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将产品(主要是物质)用于新用途的方法方面的发明创造;

2重大发明创造,特别是创造性程度很高的发明创造,开辟一个全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创,打破长期技术偏见的发明创造,取得意想不到效果的发明创造。

3无固定形状产品的发明创造;

4希望给予较长保护期的发明创造。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方法,因而凡是涉及生产方法、加工方法、配方等方法方面的发明创造,均不能申请用新型专利 。
    实用新型涉及的只是产品,而这种产品必须是有一定固定形状的产品,如仪器、设备、日用品和其他器具。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颗粒,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
    实用新型一般是具有具体的、确定结构和构造的空间形体,而且往往是具有一定空间形体的可移动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比发明要短,创造性程度要求也低一些,审批程度比较简单。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设计,它必须与产品有关并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结为一体。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有相似的地方,即都涉及产品外部形,但外观设计仅此而已,实用新型还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具有一定的功能目的。外观设计侧重于保护具有美感的设计,实用新型侧重于保护实用技术方案。可以说,外观设计是物的美化上创作,实用新型是物的功能上创作。根据外观设计专利这种特点,如果企业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一项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的新设计,应考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当此项外形设计可以产生良好的技术效果,获得一定功能进,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还应说明的是,在具体的申请实践中,企业可以时申请两种或两种以上专利保护形式,以使各种专利申请形式服长补短。


 


(四)企业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1、背景技术介绍不够充分,没充分说明现有技术相关的结构特点,工艺流程、应用等情况,及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导致代理师有时无法直接判断本专利的创新点。

2、对于本专利的有关结构方面的说明,没有相关图纸,有时虽有图纸又没有充分结合相关图纸说明本发明的结构特征。

3、而相关工艺和配方的发明专利,所举出的可以实施的例子太少,因而就不能充分保护本专利的发明点。

4、优点及有关效果的没有充分结合本发明创新点进行描述,降低了本专利的创造性。特别是效果方面如果有可能多提供实际的应用效果的数据说明,则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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